2014年2月13日 星期四

《專.業.人 - 會計篇》稅務條例的演變(二)

稅務條例的演變(二)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2月11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上次提到過稅務條例是由開徵戰稅時所演變,今次談談稅收系統的發展。

1947年5月3日正式實施的《1947年地方稅條例》,奠定了今天所收取的直接稅,亦令到香港的稅制在戰後得以改善及完整。不過,當時香港很多團體均向港府遞交反對開徵直接稅的意見書。原因是當時的香港既未有成立有權責的市議會,亦未在立法局中有選舉議席,所以很多華人社區均認為在沒有議會選舉權下,不應徵收直接稅。

而且,當時的香港剛經歷了二次大戰,復元不久,而中國的內戰再起,影響到香港的轉口港地位,再加上日本的輕工業產品於戰後引入了市場,令到香港的經濟受到重大的壓力。而由於當時所引入的薪俸稅稅基廣闊,使到每一受薪階級的人仕都受到影響,故當時的市民均大力反對。為此,港府便根據當時外籍僱員來港出任高級職位的收入及消費模式,將薪俸稅的個人免稅額定在7,000 港元,以一般當時平均月入數十元的普羅大眾而言,這是一個極高的個人免稅額水平。這亦令到大部份市民根本不用繳納薪俸稅,以平息市民的不滿。

而有關的調升薪俸稅個人免稅額及其幅度、夫婦分別申報薪俸稅等問題,便成為60及70年代預算案辯論的例行話題。直至1973/74 年度,即距離頒佈稅務條例26 年之後,才首次將1947/48 年度的個人免稅額調高!一個免稅額的檢討尚且如此複雜,更遑論其他稅制改革及有關的法律問題了。可想而知,基於未有常設的稅制檢討委員會關係,全面檢討整個稅制不能開展,亦令到香港的稅制嚴重滯後,未能配合整體發展。

2014年2月9日 星期日

《專.業.人 - 會計篇》香港稅務競爭力研究 - 概要

香港稅務競爭力研究 - 概要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2月4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註:本文乃一系列就香港稅務競爭力研究四篇文章之引言篇,其餘三篇文章將稍後以超連結方式列示。


第二篇:香港稅務競爭力研究 - 稅法與稅制的現代化(作者:Anita Tsang)

第三篇:香港稅務競爭力研究 - 提升稅務競爭力(作者:Alan Lau)

第四篇:香港稅務競爭力研究-稅務改革的未來方向(作者:Marcellus Wong)



稅收是每個國家或地區都需要面對的問題,每個政府都會依賴所收到的稅項,去應付市民各項社會開支如教育、醫療、房屋等的需要,而稅務政策亦是營商環境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作為一個以稅務為主的專業團體,香港稅務學會便於2013年開展了對香港稅制的研究工作。小組的成員包括了學會理事會成員及會員等專業人仕,他們來自不同界別,包括會計師事務所、上市公司財務及稅務部門、法律界別、商界、學術研究人員及教授等。


香港憑藉簡單的稅制和低稅率,加上其他種種有利的因素,一直被視為一個獨特而吸引的外來投資地區。不過,隨著近年其他地區不斷改良的營商環境,此項優勢正在逐步收窄。事實上,香港的徵稅方式沿於《1947年地方稅條例》所演變的分稅體制概念,而最近一次檢討的時間已經是1976年,至今已近40年。而於研究過程中,調查結果亦非常清楚地顯示出,我們確實有需要就香港目前的稅務法例與稅務實施進行全面檢討。

就此,有關的「香港稅務競爭力研究」主要針對三個範疇,分別為:(1)令稅法與稅制現代化,以改善確定性、公平性與稅務管理;(2)提升稅務競爭力;及(3)未來稅務改革方向。

長遠而言,除了香港能否繼續保持國際金融與商業中心的地位之外,人口老化及稅基過於狹窄的問題,亦是重要影響稅收的因素。隨著人口的老化及日益增加的公共開支和經濟增長放緩的問題,香港實在有迫切需要,去尋找基礎更為廣泛、而且更加穩定的新政府收入來源。所以,香港稅務學會最終於研究報告書內,提出了13 項建議,以提升本港稅務的競爭力。我們將會於未來三星期,分別對各範疇作出概括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