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

《專.業.人 - 會計篇》報稅季節盡早埋數

報稅季節盡早埋數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6年4月7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新的財政年度由今個月 ( 四月 ) 一日已經展開,大多數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均會收到,或由客戶轉介而收到由稅務局所發出的2015/2016年度利得稅報稅表、物業稅報稅表或僱主報稅表。

納稅人通常會見到報稅表上,列有一個月的報稅期限。但現實上,從事稅務工作的都知道,報稅表是可以按照不同類別的年結日,而作出不同程度的延期。舉例如結帳日期介乎1月1日至3月31日,即所謂的M-code case,便可以延至同年的11月15日才遞交,即做賬、審計至報稅時間有7個半月 ( 或最長9個半月 — 以1月年結日的M-code計算 )。

至於以12月作年結的公司,則需要於下一年度的8月15日前申報,所以四月一日所發出的報稅表,是要求納稅人將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賬目,於8月中做好並遞交。那麼,納稅人豈不是少了時間處理了?當然不是!其實12月年結的話,快則1、2月便完成會計工序,稍慢的或公司交易較多的,4、5月也應該可以開始了!所以當收到報稅表時,納稅人應該整理自己公司的賬目中,故由1月1日至8月15日,也是有7個半月的時間可供埋數。

至於以4月至11月作年結,則需要於4月30日前 ( 因假期關係,今年是5月3日 ) 遞交,所以要盡快處理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