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

《專.業.人 - 會計篇》有趣的行為稅(三) - 無子女稅

有趣的行為稅(三) - 無子女稅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9月10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說到以行為來徵稅,很多時都是發現了問題,便希望以包括稅務政策在內的方式,來影響有關的行動。當然,額外的結果就是多了一筆稅收,不過是否能夠解決問題,卻是根本的重點。

時常聽到香港面對了人口老化的問題,由於很多五六十年代的小孩快將踏入退休年齡,而新一代又多不喜歡生育,故此便會令到年輕的納稅人減少,影響稅收的來源及穩定性。不過,香港還未需要到以稅務政策來增加新生代,但有個國家卻已醞釀開始。
自二次大戰結束後,人口的快速下降一直困擾著俄羅斯。根據國際評級公司標準普爾對全球人口結構發展趨勢所做出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俄羅斯人口將會在今後40年內減少2,400萬。為了解決這個人口問題,俄政府向產婦發放現金和為多子女家庭提供繳稅補貼的方式鼓勵生育,一些地區的行政機關還考慮恢復徵收1941年制定的無子女稅。

無子女稅規定,20至50歲的無子女男性和20至45歲的無子女女性,每月應向稅務部門交納工資額的6%。聽起來有點駭然,但若果人口數目一直受到出生率下降的影響,俄羅斯人口到2050年將從目前的1.4億下降到1.16億,而65歲以下的適齡工作人口佔人口總數的比例,亦會由2010年的72%下降到60%。所以雖然這樣的徵稅有點不近人情,但以國家大前提下,卻是迫不得己。

有人就打了一個譬喻,說俄羅斯人口的縮減幅度,相當於「每幾天就打一次車臣戰爭」,可見問題的嚴重性。


2014年9月2日 星期二

《專.業.人 - 會計篇》有趣的行為稅(二) - 鬍子稅

有趣的行為稅(二) - 鬍子稅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8月27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上次提及過「肥胖稅」,今次再講另一種有趣的行為稅。

香港財爺的鬍鬚是其個人標記,然而,在300多年前的1698年,當時統治俄羅斯帝國的彼得一世(亦即是彼得大帝),卻制定了鬍子稅。當時,俄國為了支持在大北方戰爭的戰事,國家需要前所未見的經濟資源。在巨大的財政赤字,以及老舊的基礎建設上,國家無法在戰時緊迫的情況下籌出那麼多軍費,所以,只好向國家壟斷的部分,而又具有戰略意義的產業埋手,例如:鹽、酒、橡木以及焦油。

然而,龐大的軍費經費亦令到彼得的政府弄得喘不過氣來,故此便從俄國的文化習俗來徵稅,例如:沐浴、垂釣、養蜂以及蓄鬍,並且向紙製品課徵印花稅。


不過,當時留鬍鬚的俄國人,都認為鬍子是上帝賜予的飾物,一個人整個身體的靈魂都凝聚在鬍子之上,怎麼可以說剪就剪呢?

為了推行自己的改革,改變俄國封建落後的傳統,彼得左手提著一把剪刀,右手拿著稅收政策與傳統的思想作鬥爭。他要做的是剪掉俄國人洶湧膨脹的大鬍子,改變他們粗笨的衣裝。據說在一次歡迎他從歐洲回來的宴會上,彼得二話不說,便將他忠心耿耿大臣的鬍子削去,還說剪鬍子是全體居民的義務。誰試圖保留他們的鬍鬚,便要每年支付一百盧布的鬍鬚稅。

不過且別小看這個鬍鬚稅,它為當時的俄國注入了新鮮的活力,改變亦振奮人心。



2014年8月16日 星期六

《專.業.人 - 會計篇》有趣的行為稅(一) - 肥胖稅

有趣的行為稅(一) - 肥胖稅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8月13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講過幾百年前出現過的窗口稅(Window tax)及壁爐稅(Hearth tax),今次我們來談談行為稅。

首先要知道的是,行為稅不是一種單一的稅項,而是政府對某類納稅人的某種行為而徵收的一種稅。驟眼看來好像很複雜,但說穿了其實非常簡單。香港政府的煙稅、證券交易稅,以至額外印花稅 (Special Stamp Duty,SSD) 及雙倍印花稅 (Double Stamp Duty,DSD),都屬於行為稅項。這些稅通常不是主要的稅收收入,而是因為鼓勵或針對某些行為所產生,所以行為稅一般具有較強的靈活性,而當某種行為的調節已達到預定的目的時,即可以取消。

本世紀就出現了一種很有趣的行為稅,是為「肥胖稅」。但請不要誤會,肥胖稅並非向肥胖的人徵稅,反而是向致肥的食物徵稅。

其實,很多國家眼見自己的人民癡肥現象越來越嚴重,故此希望引入肥胖稅,令到大家改變平時的飲食習慣,從而改善健康。是故,這種由世界衛生組織所鼓勵的稅收,令一眾如丹麥、法國等雀躍不已,因為開徵了新的稅項,政府收入就更多了。而一些國家,如美國及德國等,亦在激烈地爭論是不是應該徵收肥胖稅,而在稅收方面,以實行全民公投著稱的瑞士的一個組織,還搞了一次公投,居然有大半的人贊成徵收肥胖稅。

其實,就算沒有肥胖稅,我們也可自己控制自己的飲食,並養成健康的飲食習慣,這樣我們便不會變成「肥仔」或「肥妹」了。另外,每天做適量的運動也是改善癡肥現象的好方法。如果我們每一個都肯這樣做的話,便不用政府徵收「肥胖稅」,加重我們的負擔了!


2014年8月8日 星期五

《專.業.人 - 會計篇》你要交多少窗口稅(二) - 壁爐也收稅

你要交多少窗口稅(二) - 壁爐也收稅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7月30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上次談到數百年前,出現在英國的有趣稅種,名叫「窗口稅(Window tax)」。其實,在開徵窗口稅之前,英國政府亦曾經開徵過「壁爐稅(Hearth tax)」,有關的計算方法,是以房屋的壁爐多寡來收稅。不過,由於壁爐在屋外往往難於觀察,評稅人員往往要入屋才能夠確定房子的壁爐數目,結果壁爐稅被指侵犯私隱,因而被廢除。

而窗口稅於最初設立的時候,一共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是對每座樓宇劃一收取固定2「先令(Shilling)」(1先令大約相等於當時肯特郡一隻牛的市值)的稅款;第二部份的稅款則按樓宇窗戶數目的多寡而釐訂。按當初規定,一座樓宇凡擁有10度或以上窗戶,都要繳交第二部份的稅款,擁有10至20度窗戶的樓宇業主要交4先令,多於20個窗戶的要交8先令。之後政府就窗戶的數量修改了幾次有關的條例。而任何人士凡因貧困原因,而獲豁免繳納教會稅(Church Rate)或濟貧稅(Poor Rate),都可免繳窗口稅。

後來拿破崙從意大利引進了這一稅種,但認為有些粗暴,故此便將其細緻化,分為大窗戶、小窗戶、臨街窗戶、偏僻窗戶等。試行幾十年後,法國發現核算成本太高,還不如就單純按窗戶數量來算。但這種窗口稅卻導致法國的窮人們建房不留窗戶,幾百萬人過起了暗無天日的生活。

英國人就比較滑頭,發明了暗窗。稅務人員來了,就把窗戶一關,誰也看不出有窗戶。不少人為了減輕負擔,索性將一些窗戶封起,因此時至今日,英國到處仍可見到一些窗戶被封起的歷史建築。相反,對富有人家而言,房產擁有大量窗戶就變相成為標榜身份的手段,所以不少的富家大族,都喜歡在他們的房產多闢窗戶,以示地位。


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信報文章〕微行艱難的執業日子

微行艱難的執業日子


〔本文刊於2014年7月25日信報「年青有計」,亦可於年青會計師協會網址及Yahoo! 新聞瀏覽〕



會計界最近鬧得熱烘烘的,莫過於國家財政部發出的「會計師事務所跨境執行審計業務之暫行規定」,以及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出的「香港上市公司核數師審計專業改革」這兩項改革反映意見。前者為加強執法打擊非法入境進行審計行為,誤中副車影響到本地會計師及新入行的從業員;後者建議將公會的監管功能轉移至獨立監管機關,令其一次過滿足調查、監控及判罰三個願望,可說是比朱古力蛋更為吸引。

作為業界的小小一員,筆者經營的並非什麼大會計師事務所,公會與獨立監管機關之間的高層切磋,怎麼算也扯不到筆者身上;至於財政部的審計暫行規定,雖然多少對於從事內地審計的同業有影響,但觀乎自身的客戶群,影響實在極微。而事實上,在某場合曾有同行詢問筆者,為何不加入有關的中小型會計師行大聯盟(即「中會聯」),筆者笑言以觀其聯盟名稱,已知端倪。正是因為筆者的會計師事務所並非「中小型」而是屬於「微型」,所以還未夠秤入局。

面臨雙重夾擊


回說以筆者規模的微型會計師事務所,以服務香港的中小型企業為主的,其實不在少數。而且在現今的經濟環境下,比起業界牛耳更面臨嚴峻的挑戰。

經營事務所最大的開支,跟其他行業沒太大的差別,分別是人工及租金。近年來的租金高昂,已毋須筆者多費筆墨解釋。正是由於寫字樓的租金多年來高踞不下,筆者近日趁着位於旺區的辦事處租約到期,另覓新址,卻發現幾個有趣的現象。

首先,是大業主與小租客之間對租金期望的落差。作為租客,筆者當然不希望加租,因為單是安排轉移客戶寄存的業務地址就夠煩人了。但在整體趨升的市況下,「不會加租」只是一個不切實際的奢望。豈料,到頭來大業主一加便是20%,還未計及將來可能調整的管理費,而且一副「唔憂租」的模樣。結果筆者在權衡輕重之下,只好放棄進駐十年的區域及部分客戶群,離開原有地點而另覓新址繼續經營。

或問:不能作原區安置嗎?要知道,多年來的租金升幅,已經令到同區偏離交通樞紐商廈的租金水平攀升,以致跟筆者辦事處未加租時的水平相若。當然,勉強作原區安置是可以的,但對於微型事務所的財政而言,大部分利潤仍然是被租金所蠶食。而作為客戶的,當見到自己的會計師事務所由寬敞的大堂,轉到狹窄的商廈,附近還可能夾雜着夜總會或桑拿浴室等時,會有何感想?是否仍然願意聘請事務所續任作審核?

今昔辛酸差異大


正當政府大力打造東九龍起動之時,筆者亦順勢轉移陣地。然而,有次於某場合跟業內前輩閒聊提起時,卻得到兩個意料不到的反應。

第一位前輩聽罷筆者的安排,很自然的反應是:「幾呎?買了多少錢?」筆者心裏打了一個哆嗦,只好小聲回應:「是租的!」,前輩滿有氣勢地回了一句:「為甚麼不買呀?」。

說實在話,現今的會計行業,除了龍頭那幾家,以及大聯盟內的那些「中小型」會計師行外,其餘如筆者此等微行,經營的辛酸情況實在不足為外人道。莫說是肥得連襪子也穿不了的情況難以再現,而且在最低工資所引致員工成本的雙重夾擊下,赤字更是一發不可收拾!「買寫字樓」此等神話,能出現於本世紀的執業同行,似乎來得比上世紀的前輩更為「神話」。

另一個意料不到的反應,是另一位前輩的意見:「東九龍……那麼遠?工廠區喎!不是太方便吧!為何不選擇中上環區?好歹金鐘灣仔也好!」筆者斷言,該前輩的出發點是善意,但只是不知道現今市況的改變。觀塘、九龍灣等東九龍地段,已經由工廠區改為商貿區,從行車的路牌也可見一斑。


在筆者初期構思搬遷時,公司的員工亦有參與分享意見,說不太希望離開方便的旺區。當然,如果公司賺到錢當然有得選擇,搬至中環區的IFC又好,搬到九龍站的ICC也不錯,只是現實由不得我等微行話事。在現今艱難的經營環境下,會計同業確是難行,只希望政策上有多點能讓我們休養生息,且別只顧着整天拉布罵戰,荒廢光陰,影響香港未來的發展!


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專.業.人 - 會計篇》你要交多少窗口稅?(一)

你要交多少窗口稅?(一)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7月16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報稅季節剛到來不久,不知道各位讀者盡了公民的責任,申報個人的收入予稅務局作評稅了沒有?香港跟其他國家或地區一樣,國民(納稅人)收入到了一定的程度,便需要繳交稅款,以便政府可以運用於不同的地方,如:醫療、教育、基礎建設等等。
 
很多時讀者都很害怕稅務局,因為它很神通廣大,有時連你忘記了而少報的收入,也會查得一清二楚。當然,更加多人怕的是自己的收入給人家知道了,所以總會覺得申報時會有點兒不自在,情況就好將自己有多少的私己錢給老婆知道一樣,很是彆扭。
 
作為會計師及稅務師如筆者,當然知道稅務局有保密條例,不用怕自己的收入被人家知道。但不說不知,早幾世紀前曾經出現過一種很有趣的税,會令到閣下的身家一目了然。
 
話說在1697年,英國政府曾徵收房產稅,以便鑄造充足的錢幣。但由於當時並無如今天般的估價測量師,房子的價值不好估算,故此引入一種名為「窗口稅(Window tax)」,代替當時的入息税。而收税的原則,就是以房子的窗戶多寡來徵稅。
 
窗口稅的評稅工作相對於其他稅項來得簡易,因為房屋愈大,窗戶便愈多,業主就要相對繳交更多的稅。不過,窗口稅對當時,尤其是中產階級構成很大的負擔,結果推出後相當不受歡迎,有輿論更認為此舉等於向「光和空氣」徵稅。而窗口稅的計算方法亦衍生到一些很有趣的現象,下次再續。
 

2014年7月5日 星期六

《專.業.人 - 會計篇》真的毋須供強積金?

真的毋須供強積金?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7月4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接回上次有市民在稅務學會舉辦的義務税務諮詢中,提到不想供強積金的有趣問題。事實上,很多納稅人仕對這個問題感到很大的興趣。由於每年納稅人(不論是打工仔還是自僱人仕)都會被扣起5%作為供款,所以從稅務的角度來看,雖然你的人工是10,000元,但實際上只收到9,500元,故所以稅務局容許你將這5%,作為抵消你當年的收入,亦即是扣除額。故此,你只需要就你實收到的金額繳稅便成了。


當然,現實是納稅人需要在報稅表內,填寫清楚所申報扣除的強積金。而又有不少「大頭蝦」的人,忘記了申報,那稅局當然是「貴客自理」了。因為款是供了,但不報便會多交了稅,稅局當然無任歡迎。

不過,如果不用供強積金,那便無須申報了,那不是挺方便嗎?

在一個比較特別的情況下,是在工作時卻不用作出供款。首先,你需要是自僱人仕,領取了商業登記証,那當然需要向強積金受托人作出登記了。然後,在你第一次申報年供強積金的時候(月供不適用的),你便會被要求填寫一份文件,申報過去一個課稅年度內的應課稅收入,用以作為評定你的供款,而供款一般是應課稅收入的5%。

當然,很多中小企的公司,在開始運作的幾年內,都是虧損或盈餘不多,而只要你的業務盈虧不到最低的年收入,你就無須要供款了。

之後的每一年,受托人都會要求再次作出申報(因為每一年的盈虧都不一樣)。而弔詭的是,如果不作出回覆的話,一般都會以過去的數額計算來年的供款。所以,若果持續沒有回覆,便會出現每年都無須供款的情況了。


2014年6月21日 星期六

《專.業.人 - 會計篇》如何可以不供強積金?

如何可以不供強積金?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6月18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上次提到香港税務學會在五月中的義務税務諮詢,市民出了三個刁鑽的問題。第一個關於ORSO Plan的扣稅金額問題,筆者作為後勤支援的角色,幸不辱命。至於第二個及第三個問題又如何應付呢?

市民提出的第二個問題是:如有多份工作或自願性的供款,可否申請扣除比該年上限更多的數目?答案是顯然易見的。既然說是上限,那當然怎樣也不會多個這個數目的了。但自願性的供款是不是可以扣稅呢?在稅例上,自願性的供款不可以納入扣除的數目內,所以如果舉例每月入息是10,000元,強制性供款一年就是6,000元,若果自願性供款有3,000元的話,可扣除的總額都只是6,000元。

至於第三個問題,是不是可以不供強積金呢?這個問題是很多納稅人士的共同問題。不知為甚麼,人的通病總是想要扣到稅,但卻又不想付出。事實上,按法例的要求,所有作為僱員的納稅人,都要從薪金中扣除5%,以作供款,除非你是獲豁免人士。

當時那位市民就很緊張地查問,何為獲豁免人士。其實按照強積金的條例,如果你是家務僱員、自僱小販、受法定退休金計劃或公積金計劃保障的人士(例如公務員及津貼或補助學校的教員等),就不用供強積金;另外,獲發強積金豁免證明書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來港工作不超過13個月或受海外退休計劃保障的海外人士,以及駐港歐洲聯盟屬下歐洲委員會辦事處的僱員,亦屬於獲豁免人士。

當然,如果年齡不在18至64歲之間的僱員,也都不用供強積金。然而,有一個比較特別的情況,是在工作時卻不用作出供款,下次再續。


2014年6月19日 星期四

《專.業.人 - 會計篇》積金供款如何扣?

積金供款如何扣?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6月4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上月中旬,香港税務學會於某商場內,舉辦了連續第三年的義務税務諮詢。由一眾註冊税務師,為市民解答税務問題。

市民在每年的五月收到報税表時,遇到不明白或不確定的地方,在經過税務師的解釋後,多能迎刃而解。然而,當中也有一些頗為有趣,而又刁鑽的問題,有時亦難免考起税務師。筆者有幸,參加了後勤支援角色。而當日的一個有趣問題,值得與大家分享一下。

話說有位市民在最初提問,究竟今年的強積金扣除上限是多少?當然註冊税務師即場便輕易地在單張的附頁找到了答案:2013/14年度的扣除上限為15,000元,而2014/15年度的扣除上限則是17,500元。究其原因,乃因為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的最高入息水平為25,000元,但因著最低工資的調整,最高入息水平於2014年6月起已升至30,000元,所以相關的可扣除上限亦按比例提高。

不過,該市民更刁鑽的三個問題是:(1)如果是參與以前的認可職業退休計劃(即ORSO Plan),可以扣除的上限是多少?(2)如有多份工作或自願性的供款,可否申請扣除比該年上限更多的數目?(3)可否不供強積金?

第一個問題要視乎ORSO Plan的內容,首先是要審視ORSO Plan是否獲得豁免。再者就是一般如教師或大機構於強積金年代前,已自行有退休計劃,有時更無須僱員自行供款,所以作為僱員,便需要了解有否從自己的薪金扣除供款。不過,無論你於ORSO Plan內有多少供款,都是以強積金的扣除上限為準。另外,就算你是同時參與強積金計劃及ORSO Plan(如僱主除了成立強積金計劃外,還保留了獲得豁免的ORSO Plan),所扣除的總額亦只會是該年度的強積金上限。

至於第二個及第三個問題頗會有趣,筆者留待下次詳述。

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

〔稅務知識 〕我有費用要申請扣除,該怎麼做?

我有費用要申請扣除,該怎麼做?


本文曾刊於2014年5月13日Metro Daily


從事稅務工作多年,有些作為打工仔的朋友在填報稅表時,都會問筆者有那些費用可以扣除,藉以減低稅務支出。最常見到的,就是詢問返工的服裝、應酬費及交通開支等可否扣稅。


簡單而言,所申索的扣除項目,除了不得屬於家庭性質、私人性質或資本性質(例如取得某項資產的開支)外,亦需要符合《稅務條例》第12(1)(a)條的規定,即有關的支出需符合「完全、純粹及必須」的條件。

除了僱員因受僱工作需要而穿着的特殊服裝(如工作服),其他的服裝費用均不合符「完全及純粹」的要求。而單純的社交應酬費用,亦頗難證明有關開支都是必須招致,否則便不可能從受僱工作中產生入息。故此,這些費用一般均不獲扣除。

至於交通開支方面,往返兩個工作地點的合理交通開支,通常可以獲准扣除,但從居所到辦事處的交通開支則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