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6日 星期三

〔經濟一週〕期後事項要知清楚

期後事項要知清楚



本文刊於1611期經濟一週
因排位問題,內容與刊出之文章或會有所出入。
文中所引述的上市公司只用作對會計制度或準則的詮釋,並不構成對任何人仕推介股份的意圖。



很多讀者都會留意公司於財務報表中的表現,例如:盈利多少?資金流動的情況等等。然而,有些事項並不是發生於當個財政年度內,卻可能會影響讀者的判斷,大家不可不知。


一般來說,於擬定每份財務報表時,都需要按照相關的會計準則。當中,香港會計準則第10條:「期後事項」,就規定了某些資料,需要披露予讀者知道,以令其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財務情況。

「期後事項」一般是指於會計報表日與審計工作結束日期間發生,以及審計工作結束日到會計報表公佈日所發生,而又會對會計報表產生影響的事項。其中,又會分為(一)對會計報表有直接影響而需調整的事項;和(二)對會計報表沒有直接影響,但應予以披露的事項。正常的情況之下,期後事項的審核應在整個審計工作即將結束前完成。

通常審計師會就兩類主要的期後事項,對會計報表的影響進行評估。包括能為財務狀況表當日,已存在情況提供補充證據的事項,以及雖然不能影響會計報表金額,但卻可能影響對會計報表正確理解的事項。

基於期後事項是發生於報表年結日之後,故此於賬目中不能反映有關的資料及數據。而當中大致可以分為「非調整事項」及「調整事項」兩種。

非調整事項只需披露


「非調整事項」是指於財務狀況表後發生,而又不影響結算日存在情況的事項。這類事項的特點是:在結算日以後才發生或存在的事項,與財務狀況表以前存在的狀況沒有絲毫聯繫。例子如:發行股票和債券、偶然性的大筆損失(如自然災害所導致的資產損失等)、開展新的經營或擴大原有經營。由於非調整事項不會影響結算日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金額,故此亦無須調整財務狀況表所編製的數據。不過,為了使會計報表使用者能更全面地瞭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以及引導會計報表使用者作出正確的判斷與決策,一般有關的事項會以附註形式予以披露,說明其內容和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而當出現無法作出評估時,更應說明不能合理估計的理由。

顧名思義,審計師會對「調整事項」作出調整,並記入賬目內。其實,調整事項是指結算日之後所發生的、但卻會對財務狀況表當日已存在的情況提供進一步證據的事項。而這類事項的特點是:在結算日或以前就已顯示了某種徵兆,但最終結果需要在財務狀況表日期予以證實。常見的例子如:已被證實某項資產價值損失和永久性減值、處於協商中的債務重整事項已達成協議或由於稅法變動、改變了對財務狀況表當日及之前的收益適用的稅率等。

調整事項要先行記賬


就以西王特鋼有限公司(01266)為例,於2011年的報表中披露了公司於2012年2月23日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00388)的主板上市。並按每股2.65港元的發售價發售5億股股份,以供公眾認購及購買。另外,於2012年3月29日,西王特鋼的董事會建議派發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幣0.137元(相當於約0.169港元)予股東,總值約2.74億人民幣,而有關的派息需於同年5月11日舉行的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

由於上述兩件事項於年結日後方才發生,但前者屬於「非調整事項」,故只需要披露;惟後者則屬於「調整事項」,故有關的擬派末期股息便需要於財務狀況表中記賬,待股東大會批准後方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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