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

〔稅務知識 〕僱主電子網上報稅

僱主電子網上報稅


本文曾刊於2016年5月5日晴報



現今是電子時代,很多人已習慣了於網上處理各樣事務,稅務亦然。

有開立及用過「稅務易」帳戶的納稅人都知道,可於網上隨時隨地查閱其稅務狀況,處理稅務事宜或聯絡稅務局。然而,僱主亦可以透過網上平台,辦理及提交每年的僱主報稅表,即BIR56A、IR56B、IR6036B、IR56M,以及各類僱主通知書如IR56E/IR56F/IR56G等。

填寫僱主報稅表時是無須登入「稅務易」,故任何僱主的代表,如公司會計部或人力資源部同事,均可於網上直接填寫表格或檢察,最後才由指定職位人士,利用其個人的「稅務易」帳戶,經「填寫及/或提交僱主報稅表」服務,於網上簽署並提交。

但要注意,由於每年度提交時均需要輸入當年印於僱主報稅表上的「僱主確認碼」,以確認其僱主身份。故此,千萬別因經電子平台申報而丟掉該表格,否則將難以完成。


2016年5月25日 星期三

〔稅務知識 〕我換了工作或搬了家要通知稅務局嗎?

我換了工作或搬了家要通知稅務局嗎?


本文曾刊於2015年5月11日晴報



作為代表客戶的註冊稅務師,筆者有時會收到抱怨,如收不到報稅表引致遲交而被稅務局罸款。不過,有時可能是因為納稅人自己的聯絡資料有所變動,如換了工作或搬了家,令到稅務局無法適時地與納稅人聯絡。

其實,《稅務條例》已敘明,如果納稅人的地址有所更改,必須於一個月內通知稅務局,以令納稅人能及時收到報稅表、評稅通知書和其他書信。至於換了工作,除非有關的工作地點是納稅人的聯絡地址,否則多會由僱主於新僱員薪酬報稅表(亦即IR56E)內申報。


另外,向稅務局更改地址並不困難,納稅人可以填寫表格IR1249的通訊地址變更通知書或直接去信予稅務局,更可採用網上服務如「香港政府一站通」或「稅務易」作出更改。當然,如更改地址的時間適逢收到了報稅表,亦可於表格上第一部內作出更新。


2016年5月23日 星期一

〔稅務知識 〕僱主責任知多少?

僱主責任知多少?


本文曾刊於2015年5月4日晴報



很多人都當老闆,可能覺得喜歡挑戰或厭倦打工,有人更覺得,做老闆比打工更容易發達。

誠然,作為僱主,在尋找商機上,的確較僱員有更多的機會,但相對上所肩負的責任亦不少。作為稅務師,筆者就想簡單列出僱主在稅務上的責任。

首先,僱主需要妥善保存各僱員的薪酬紀錄,當中最基本的包括:僱員的個人資料、受僱性質及職位、薪酬及其他附帶利益(例如宿舍、度假旅程利益、股份獎賞或認購權等),還有所支付的強積金供款資料。如有僱傭合約的話,上述的資料大多已涵蓋其中。而當僱員資料有所變動時,如離港、轉職或死亡時,更需於指定時限內,以特定方式或表格向稅務局匯報。

當然,僱主亦要妥善保存業務的紀錄最少七年(包括上述的僱員資料),以便稅務局於有需要時作出查詢。



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

《專.業.人 - 會計篇》報稅季節盡早埋數

報稅季節盡早埋數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6年4月7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新的財政年度由今個月 ( 四月 ) 一日已經展開,大多數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均會收到,或由客戶轉介而收到由稅務局所發出的2015/2016年度利得稅報稅表、物業稅報稅表或僱主報稅表。

納稅人通常會見到報稅表上,列有一個月的報稅期限。但現實上,從事稅務工作的都知道,報稅表是可以按照不同類別的年結日,而作出不同程度的延期。舉例如結帳日期介乎1月1日至3月31日,即所謂的M-code case,便可以延至同年的11月15日才遞交,即做賬、審計至報稅時間有7個半月 ( 或最長9個半月 — 以1月年結日的M-code計算 )。

至於以12月作年結的公司,則需要於下一年度的8月15日前申報,所以四月一日所發出的報稅表,是要求納稅人將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賬目,於8月中做好並遞交。那麼,納稅人豈不是少了時間處理了?當然不是!其實12月年結的話,快則1、2月便完成會計工序,稍慢的或公司交易較多的,4、5月也應該可以開始了!所以當收到報稅表時,納稅人應該整理自己公司的賬目中,故由1月1日至8月15日,也是有7個半月的時間可供埋數。

至於以4月至11月作年結,則需要於4月30日前 ( 因假期關係,今年是5月3日 ) 遞交,所以要盡快處理了!


2016年5月19日 星期四

〔稅務知識 〕僱員申請免稅,僱主要注意甚麼?

僱員申請免稅,僱主要注意甚麼? 


本文曾刊於2016年5月3日晴報



作為註冊稅務師,於替本身為僱員的客戶辦理稅務申報時,多會要求提供其僱主向稅務局申報的資料,作為參考或核查。然而,若僱主錯誤地填寫,僱員或要繳付不正確的稅款。

最常見的是僱主將實際的薪酬支出,即扣除強積金的數目當僱員的收入。事實上,僱主應將未扣除的僱員收入向稅務局申報,而僱員於自行填報時,可就有關的供款數額提出免稅扣除。

另外,若僱員於年內離職,並以離職代通知金作最後的薪酬抵扣,由於按《稅務條例》及高等法院案例,由僱員支付的離職代通知金並不屬於為產生入息報酬而招致的開支,因此不能從僱員之應評稅入息中扣除。

至於一些無需課稅的收入,如:陪審員獲發的津貼、按《僱傭條例》規定計算並收取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等,僱員均毋須在報稅表填報。故僱主要留意,會否錯誤地將有關數目作出申報。


2016年5月8日 星期日

〔信報文章〕一個屋苑的故事

一個屋苑的故事


〔本文刊於2016年5月6日信報「年青有計」,亦可於年青會計師協會網址Yahoo! 新聞瀏覽〕



很久以前,在一處山峰旁邊由填海而來的地方,興建了一個新屋苑。很多人憑着自身的努力,買了這個屋苑內的單位,安居樂業。新屋苑約有3000名業主,當中的家庭人口數目有多有少,合共住了7000多人。

由於屋苑屬於新規劃,並沒有什麼完善配套,故此屋苑經理及其管理公司便承擔起管理屋苑的各樣大小事宜。各業主按時繳交管理費用,以共同應付整體屋苑的日常公共開支,如電費、保安、清潔及維修等。


隨着每年量入為出的穩健財政政策,屋苑於開村後的十數年,漸漸地累積了一筆可觀的盈餘作儲備。有十來位陪伴屋苑成長的業主,意識到需要建立起三權分立的互相制衡結構,以避免屋苑經理或管理公司過度膨脹,並將屋苑的儲備不恰當地運用,於是便成立了業主立案法團。

自此開始,法團委員便擔當了各業主的代議士,向管理公司作出監督及問責。

財政問題易成導火線


可惜好景不常,隨着經濟環境轉變,通脹、最低工資及外圍環境等因素影響,屋苑的恒常開支逐年攀升。屋苑經理及管理公司本着少做少錯的準則,並未有向小業主們及時陳明利害。

另一方面,屋苑的設施老化,以及部分業主對服務要求不斷提高,均加速了開支上升的幅度。部分最早期搬來的舊業主,也因自身屋苑被其他更新型樓盤邊緣化而離開。舊去新來,年輕的新業主入住後,面對屋苑的老化問題,加費以平衡赤字已迫在眉睫。

經過分析,管理公司提出了23%的管理費加幅,方能補足過去的赤字及承擔預期未來開支的增長。不過,23這個數字真的太敏感了,頗多小業主覺得實在難以接受。一班蟄伏已久的反對勢力趁此時打正旗幟,為小業主爭取管理費不加反減,期間更引入公眾傳媒熱議,為管理公司及法團的「所作所為」發酵。有繳納管理費的小業主當然樂於支持,更甚者部分業主的年邁家人覺得加費令其家用減少,更是反對派的中流砥柱。有關方面眼見風頭火勢,亦只好暫時將23%的建議作罷。

竊鉤者誅 竊國者侯


可是,作罷的政策未能及時為屋苑「止血」,赤字繼續滾存。雖然屋苑過去十多年的儲備可暫時抵消短期赤字,惟長遠而言,結構性財赤將令屋苑於7至10年間步入資不抵債時期,屋苑的競爭力亦因而給其他鄰近樓盤比下去,嚴重者更會影響屋苑的和諧安逸。

此時適逢法團委員重選,反對勢力的業主夥拍一些非屋苑的外來勢力人士,以屋苑關注組名義進行滲透式的換屆選舉工程。由每日佔領小業主的必經之地派發傳單、利用電子平台以至互聯網的二次創作,將經過包裝的不實資訊傳送給不同群組的業主,以爭取小業主的支持。

其中,一位成為屋苑關注組召集人的長者業主,更是每天不辭勞苦地「工作」8至9小時。長時間的佔領亦令到出入的業主投訴及怨言日增。

漸漸地,小業主狐疑為何關注組的「黑材料」絡繹不絕,後勤補給及人力資源更是源源不缺,到後期,傳單口號更以「光復屋苑」、「財政自決」或「真.赤字」等形式顯示。

綜合法團委員、管理公司及部分業主細心分析,發覺關注組的核心分子都與工程有或多或少的關連。所以眾業主合理的推測,是關注組於奪取法團權力後,便可以順理成章地「關注」屋苑老化設備,天價的大維修費用或會因此由7000多人埋單。

重選之日,關注組各路人馬沓沓,劃一的黃色制服出現會場並留守進出會場的出入口。期間更高舉擴音器和自製的橫額,向一眾業主拉票,並數度辱罵法團委員及管理公司職員,還幸未有擲物的情況出現。

然而,基於大多數小業主已洞悉其陰謀,憑藉大家齊心的山峰下打拚精神,合力抵禦外來勢力的入侵。最终關注組的候選人全數鎩羽而歸,起初投資的人力物力亦全數泡湯,屋苑從此回復平靜。

噢,忘了告訴大家,這個屋苑的名字,好像叫做「鄉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