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 星期一

〔經濟一週〕派息政策或影響投資決定

派息政策或影響投資決定



本文刊於1612期經濟一週
因排位問題,內容與刊出之文章或會有所出入。
文中所引述的上市公司只用作對會計制度或準則的詮釋,並不構成對任何人仕推介股份的意圖。



股東買股票,投入的是資金。公司賺到錢後,股東自然希望可以有合理的回報,其中一個回報的方法,就是派股息回饋股東。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會在財政年度結算之後,根據股東的持股數量,將一部分的利潤劃作為股息分配給股東。

公司回饋股東的股息,最常見的是以現金派發予股東。就好像放錢到銀行存定期,到期後所收到的利息一樣。

另外,股息亦可以以股票的方式派發,方法是由公司用新增發的股票或一部分庫存股作為股息,代替現金分派給股東。股票股息是股東權益帳戶中不同專案之間的轉移,對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總額毫無影響。當然,公司亦可以將上述兩種情況混合推出。

賺錢派息按情況而定


那麼,究竟公司是否賺了錢就要派息?如派可以派多少?其實,派息與否有多項因素影響。首先,公司必需要有盈利,有些公司運作多年,有盈有虧,只要最後有累積盈餘,都可視之為可分配的利潤。當然,這裡簡化了公司內其他如某些受限制的儲備。而法例的上限就是該可分配的利潤。

發放股息一般是在期末結算之後,在股東大會上通過結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之後,方才進行。股息的派發權是屬於股東大會,但派發股息的具體方案則由董事會提出,一經股東大會認可,即可確定進行。

有些公司的股息會一年派發兩次,但是中期派息與年終派息情況略有不同,中期派息是以上半年的盈利作為基礎,加上需考慮到下半年的營運,才不致於出現虧損的情況。公司董事會必須決定是將可動用作為判斷標準。從原則上,董事會需兼顧股東們考慮的是眼前利益及公司將來的發展,權衡輕重,方能得到最大的利益效應。

派息政策傳遞重要訊息


以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00016)為例,公司主要是發展及投資地產物業。過去三年,新鴻基的派息比率徘徊於18%-23%之間,平均約為20%。由於公司或需要於發展業務時動用盈餘,故所以會釐定一個派息政策(此例子比率為20%),以便公司發放股息。

就新鴻基的派息政策而言,董事局建議派發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港幣2.4元,數值與上年度同期一樣。連同2012年4月27日派發的中期股息每股港幣0.95元,合共派發了股息共3.35元。

公司的派息政策對投資者而言很重要,因為它傳遞了一個基本的重要訊息予投資者:就是公司如何運用所賺取到的盈利。派得太少當然可以保留足夠的資金,以作將來發展時用,但如公司沒有大型的投資計劃,會給人不想與股東分享成果的觀感;派得太多股東當然歡喜,但如過度則令人覺得公司未能有效地為股東創造財富效應,而最後只好將資金回饋予股東自己作投資。故此,公司的穩定派息政策,有助投資者對公司作出合理的評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