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1日 星期六

《專.業.人 - 會計篇》稅收資料如何交流?

稅收資料如何交流?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5128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上期提到了在現今全球化的經濟下,國際上越趨向關注稅收的透明度。那麼,在保密協定及資料交換的兩個互相對立的層面上,究竟會有甚麼問題出現?

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先,我們要對現在的機制有一個概念。事實上,現時稅務局是透過「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CDTA)和「稅務資料交換協定」(TIEA),對因應締約伙伴提出請求時,便可以與對方進行稅務資料交換。

換句話說,在現有的政策下,香港政府會與主要的貿易和投資伙伴方,在關乎本地稅務事宜的概念上,進行有限度性的資料交流。為甚麼說是「有限度性」?因為交換稅務資料是出現於當在締約一方有所要求提供資料,而有關的資料關乎於被要求方的本地稅務事宜,則被要求的締約一方才可與另一締約方作出資料交換。

那現在我們所簽了的締約方有多少個了?

根據稅局的資料顯示,截至201410月,香港合共與31個國家或地區簽署了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在20032005200620072008年,分別有比利時、泰國、中國內地、盧森堡及越南;到2010年,文萊、荷蘭、印尼、匈牙利、科威特、奧地利、英國、愛爾蘭、列支敦士登、法國、日本及新西蘭也加入了有關行列;到2011年,再多簽了葡萄牙、西班牙、捷克、瑞士及馬耳他。

至於澤西島、馬來西亞、墨西哥及加拿大,就在2012年被納入了協定中;而2013年就再加入意大利、根西島和卡塔爾,到上年,再添加韓國及南非。

然而,為了防止和打擊跨境逃稅活動,稅務資料交換的國際標準亦因而不斷提升。因此,為了要不斷緊貼國際標準的演變,香港在2010年就修訂了稅務條例,我們下次再詳細了解。


2015年1月29日 星期四

《專.業.人 - 會計篇》全球合作打擊逃稅

全球合作打擊逃稅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5114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作為一個納稅人,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了解自己的稅務資料,是如何被稅務局用作徵稅?

有時候,個別的客戶會很擔心自己交予稅務局的資料,會被不恰當地轉到其他地方去,又或會擺出個人私隱條例,以致不肯將相關資料交出。而事實上,稅務條例中第四條的公事保密,是有明確規定:稅務局的職員,除非是在處理稅務條例所賦予的職責時外,均須將納稅人的資料保密及協助保密。

由於稅務局的職員已經在監誓員面前宣誓及簽署保密誓言,故此,法庭亦不可以要求稅務局出示任何報稅表、文件或評稅單(當然在執行稅務條件時例外)。另外的豁免包括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印花稅署署長、遺產稅署署長、律政司司長或獲律政司司長授權的任何公職人員,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獲委任或受僱執行條例規定的任何人,以及審計署署長或獲授權的任何人員,就執行相關的事宜而有一定嚴格程序下的披露。

當然,在全球的稅務透明化趨勢下,國際上越來越重視如何防止和打擊跨境逃稅活動。而要優化稅務透明度,就得借助及依賴各地的稅務資料交換機制。香港就是透過「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CDTA)和「稅務資料交換協定」(TIEA),因應締約伙伴的請求,與對方進行稅務資料交換。

那麼,在保密協定及資料交換的矛盾下,稅法局會有何改變?我們下次再探討。


2015年1月14日 星期三

《專.業.人 - 會計篇》簡單的香港稅制

簡單的香港稅制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1231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時常聽到這個說法:香港一直奉行簡單低稅率的政策,所以在財務管理制度上相對簡單及清晰。於《2014賦稅環境報告》調查的共189個經濟體系賦稅狀況中,香港在賦稅環境上,就屬於全球最佳地區之一。

香港的納稅人其實於報稅時,比起其他地方已經方便了很多。但究竟有多簡單?不如我們試以稅種多寡來作一個粗略的比較。

從事香港稅務工作的同仁,想必熟悉香港分直接稅及間接稅兩大類。直接稅主要有薪俸稅、利得稅及物業稅,而間接稅計有差餉、地租及地稅、印花稅、博彩及彩票稅、商品稅(如烈酒、煙草、碳氫油及甲醇),還有酒店房租稅(自200871日起稅率變成0%)、商業登記費、飛機乘客離境稅、車輛首次登記稅及專利和特權稅等。另外,尚有於2006211日起廢除了的遺産稅,以及以前曾出現過的海底隧道使用稅及娛樂稅。

聽起來已經很多稅了?我們試看看中國的稅種。自1994年進行了稅制改革後,大致可以分成20類稅種(不計已被廢除的稅種)。首先第一類是屬於流轉稅稅種,計有增值稅、消費稅及營業稅;第二類名為所得稅稅種,它包含了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而第三類屬於環境影響稅,例如資源消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而稅種種類最多的第四類是目的稅和行為稅類,分別有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與契稅。最後,就是進出口稅類,如進出口關稅及進口稅。

可以看到,單是稅種已如此頻繁,報稅的方法就更加複雜了。

2015年1月12日 星期一

《專.業.人 - 會計篇》古怪的遲報稅理由

古怪的遲報稅理由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1218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談了近一整年的有趣稅務小故事,不知道大家報稅了沒有?當然,交稅是公民責任。但很多時納稅人都以為不用交稅就不去報稅,其實是不對的!由於稅務局收不到你的收入等資料,故無從釐定究竟是收入無需納稅、沒有收入還是有心隱瞞,故此,稅務局便會以估算去決定你的稅款了。


當然,遲報稅的大有人在,幸好香港的稅局都會不斷跟進未報稅的納稅人,以免發出罸款。那麼,當真的遲了報稅的時候,有甚麼理由可以應付稅局?筆者當然建議將真實的情況告知,再盡快報稅,但原來有很多有趣的遲報稅理由曾經出現過。

較為「正常」的遲報稅理由,是一名自僱人士辯稱他的妻子沒有把報稅的信件給予他,所以未能準時報稅;而一間金融服務公司表示,他們的業務並沒有真正做過任何事情,這些情況在香港也時有發生。

比較有趣的理由是:一名作家說自己一直忙著一個人遊覽國家,所以忘了報稅;另一名東南亞人也說因為他正在駕著遊艇環遊世界,所以需要待回到陸地上才能取得稅單。而一位的士司機說因為他的背傷令到他不能上樓,由於那處是他納稅申報的地方,所以遲了報稅。

而出位的原因也真出位,分別有:某位倫敦女士因看到火山噴發的消息後,以致無法集中精力在其他事情上,所以遲了報稅;而一位農夫說跟自己的牛爭吵而過了稅期。另外,有一位自僱的建築工人,因為自己的金魚死了,所以沒有按時報稅。

最後,有一個會計師表示,因他一直忙著為自己的客戶提交報稅表,所以忘了填報自己的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