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4日 星期二

《專.業.人 - 會計篇》稅務條例的演變(三)

稅務條例的演變(三)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3月3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談過多個的稅制改革問題,今次再討論稅收對香港將來的影響。

稅收最簡單的理解,就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收入,用以提供其各類型的支出,如:維持社會秩序的紀律部隊薪資、基礎設施的興建、向市民提供的教育與醫療、及向有需要的人仕(如失業或老年人)發放的補助等等。

如以一個打工仔的角度,稅收就好比每月的工資。當出糧後就可以支付自己各類型的開銷,如:家用、膳食、交通、甚至乎固定資產(買電腦或手機)。當然,正常的情況下,月入一萬的打工仔是不會花兩萬的支出。故此,如何維持收支平衡就很重要了。所以我們時常會聽到「量入為出」的字眼,去闡釋如何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


事實上,基本法第106條亦有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需要保持財政獨立,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用上繳中央人民政府;而第107條就要求特區的財政預算,要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

參考稅務局所發出的年報,可以知道香港的主要稅收,即利得稅、薪俸稅、物業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總額,於2011/12及2012/13年度分別達到1,768.22億及1,824.42億港元,佔去了整體稅收的約75%(2009/10及2010/11也達到68%,2008/09更高達76%)。當加入了其他稅收,如遺產稅、印花稅、博彩稅、商業登記費後,過去五年的内部總稅收,更佔去政府總收入的70%!

依此推算,過去五年的平均直接稅收(即利得稅、薪俸稅、物業稅及個人入息課稅)已等於政府總收入的一半以上了。試想如果隨著社會的人口結構改變,勞動人口隨時間進入退休年齡,再加上可以預見不斷增加的醫療開支等,過份依賴單一的直接稅制,便會令經濟出現了結構性的問題,屆時便會對社會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故此,我們刻下更需要急切地去進行稅制的研究,以便香港能有可持續性的收入基礎,去面對將來可預見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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