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專.業.人 - 會計篇》上帝也要交稅?

上帝也要交稅?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年12月5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說了很多有趣的稅項,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考慮過一個問題,就是:稅法面前是否人人平等?

當然,如果把稅法視為一系列規則的話,執法就是將這些規則落實到現實生活中的過程。公正的稅法是納稅人遵從稅法的重要前提,而公正的稅法,一方面取決於稅法規則本身,另一方面則取決於稅法的執行,筆者覺得,後者較前者更為重要。古往今來的稅法規則,僅就表面看來都很公正,但有些規則因為在執法中變了形而變得非常不公正。現代社會的稅法都是納稅人的代表投票同意的,因此,其規則本身往往都是公正的,決定稅法是否公正的主要因素就變成執法是否公正了。

或者,筆者以這個有趣的事件作解釋:話說於1992年的某一天,在美國布里斯頓聖越翰教堂的牧師丹倫,突然接到一張英國稅務局寄來的繳稅通知單:徵收聖父、聖子、聖靈的三份人頭稅,共計521英鎊。

丹倫牧師接到稅單之後哭笑不得,更不明白稅務局為甚麼把三位一體的上帝拆開來徵收3份人頭稅。而按照稅務局的官員則解釋,事緣有人代上帝填報稅單,指聖父、聖子、聖靈是布里斯頓的「居民」,因為他是無處不在的,所以稅務局要按照規定徵稅。

不過,還好稅務局體諒聖父、聖子、聖靈沒錢,特准「他們」分期付款。牧師認為,若真要徵收人頭稅,應由坎特伯雷大主教負責繳納,否則便只有派稅官前往收稅,因為他相信,上帝早已在等候稅官了。

找上帝收稅的例子雖然有點滑稽可笑,但是它所蘊含的稅法在人們心目中的神聖性和權威性,卻是非常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無論你是誰,只要你符合稅法規定的納稅條件,就必須納稅,上帝也不能例外。笑話之中蘊含的是嚴肅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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