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經濟一週〕了解終止業務 加強深入分析

了解終止業務 加強深入分析

本文刊於1645期經濟一週

因排位問題,內容與刊出之文章或會有所出入。
文中所引述的上市公司只用作對會計制度或準則的詮釋,並不構成對任何人仕推介股份的意圖。


公司的營業狀況,有時會因經濟問題或轉形而來個大改變。通常,有關的情況都可以從財務報表中了解一二。而這種轉變亦有機會令公司踏上新的層面。

前稱城市電訊(香港)有限公司的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01137),主要從事多媒體業務。其實,從其2012年的年報中不難發現,公司較早前出售了所有包括固定電訊網絡(即固網)及國際電訊(即長途電話)的業務,而銳意專注於其多媒體業務。

何以見得?其實年內從香港電視的年報中,已反映了一項頗重要的交易:出售香港及加拿大的電訊業務。從交易中可以看到,公司獲得了一筆約48.73億港元的代價,以作為二十年固網及長途電話的總結。

分成兩大業務


從其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損益表中,可以見到有「持續經營業務」及「已終止業務」兩大類。來自持續經營的業務錄得7,382萬的虧損,但已終止的業務卻錄得除稅後的溢利,金額更達到37.71億。

按會計準則中的《財務匯報準則5》,已終止業務本身原是公司的業務一部分。以香港電視賣出的固網及長途電話業務的個案為例,由於終止業務來年便不會再出現,故此若將有關的營運數據,包括生意額、相關的開支及銷售成本、運作時所衍生的現金流統一反映於賬目上,無疑令報表的閱讀者有所混淆。

再者,不撇除有關的終止業務,相關的持續經營業務更難與去年或來年作有效及有意義的對比,以清楚了解公司的財務表現。故此,準則要求,倘若一項業務被歸類為已終止業務時,其賬目將於收益表以單一項目呈列,當中至少需要包括:(i)已終止業務的除稅後損益;及(ii)於出售資產或出售構成已終止業務的組合時,所確認的除稅後收益或虧損。

賣家當賺一筆


就香港電視的已終止業務而言,基於公司於2012年3月31日已向買方訂立買賣協議,以出售固網及長途電話業務,而當中亦定出包含了網絡開支及銷售成本,即支付予本地及海外營運商的互連費用、租線費用、節目費用,以及收費電視服務的製作成本,故此讀者便可從其綜合財務報表中,尋找到已作重列的已終止業務部份的營運情況。

再參考已終止業務的現金流量狀態,進一步能見到其淨現金流入額為45.39億,當中主要由投資活動貢獻。其次,有關的出售行動令香港電視產生頗正面的財務影響。因為當中所出售的資產淨值,包括了商譽、固定資產、應收賬及銀行結餘僅值14.91億,但卻能賣得48.73億!扣除了授予無形資產,即包括電訊容量不可剝奪的使用權及電訊服務使用權後和相關的交易成本後,出售已終止業務最終錄得35.2億的收益。顯然易見,「賣家當」為公司賺了一大筆。

與此同時,雖然「賣家當」為公司帶來了一次性的進帳,但讀者可別忙了持續經營的業務才是往後的主力收入來源,故於分析將來的財務表現時,亦應謹記了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