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

《專.業.人 - 會計篇》有趣的行為稅(六) - 洗臉稅

有趣的行為稅(六) - 洗臉稅


本文於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Education Post 20141022日之《專.業.人 - 會計篇》刊出


香港的稅制簡單,並沒有增值稅,但很多國家都有這種稅項。當然,一般大眾對增值稅的理解,就是一種消費稅,屬累退稅類型,是基於商品或服務的增值而徵稅的一種間接稅。有些國家如澳洲、加拿大或紐西蘭,會稱為「商品及服務稅」,而日本或新加坡等就叫「消費稅」。

從定義而言,增值稅不完全屬於行為稅,但卻可以做出行為稅的效果。舉例如某地徵收10%的商品及服務稅(增值稅的一種),則當原材料供應商的標價為50元時,其應付稅項金額就是5元,這是供應商早知要繳付。但當稅率改變時,就有可能令到商品買賣出現改變。

不過,就這種增值稅所衍生的行為稅也頗有趣。就如在20075月,土耳其的總統塞澤爾便批准了修改稅法條例。根據該條例,當土耳其人在打開水龍頭洗臉的時候要同時繳三種稅!首先,是「環境清潔稅」,在土耳其內一直被視作垃圾稅的一種;第二種稅叫「污水費」,由政府按自來水費50%的標準收取;而第三種呢?就是「增值稅」,不論是家庭還是寫字樓都要支付這個費用,按水費的18%收取。

這個被土耳其人統稱為「洗臉稅」的三合一稅項,還真滿有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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