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3日 星期一

〔稅務知識〕按比例申請父母/祖父母免稅額?

按比例申請父母/祖父母免稅額?


本文曾刊於2012年5月21日Metro Daily



作為註冊稅務師,筆者不時會被客戶提出一些很有趣的實際稅務問題。最多被問到的,要算是某情況下,是否需要按比例申請父母/祖父母等免稅額。

最常遇到的情況,是納稅人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於某課稅年度辭世,客戶便會以為只能以長輩去世月份,按比例申請該年的父母免稅額;又或者覺得人已不在了,便不能申請免稅額。
其實,按《稅務條例》內的供養父母免稅額等的定義中,並無對就某年度內,去世親人如何處理定出特定要求。故所以如有關人仕於課稅年度內仙遊,納稅人仍然可以作出相關的申請。

不過,納稅人緊記於隨後的年度剔除有關申請。否則如無合理辯解,稅局或會認為納稅人蓄意申索相關免稅額。過去,亦曾經有納稅人因蓄意申索已過世的父母免稅額而被法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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